如果能推后就好了. 我是最最倒霉的一个了,10月中过的户,房子评估4600多,本想赶在11月1日前完税,可是中介帮我问过说没过公告期不能交税,结果11月通知我们交税,税局说要按照新规定,即土地增殖税增到1.5%,个人所得税按差额20%收,不管你几时过户. 前几天财政局又出了新政策,11月1日以后单价6000以下的契税按1.5%打,可是中介已经帮我们打了契税了,这个规定又是以过户时间为准,即使没打也要按10月的标准(4600平方)来打.根本两个部门的标准都不一样,我等于契税和地税都是按最高的打,比我们前几天或晚十几天签合同的都比我们少交几万的税, 真是冤啊,几万块的血汗钱! 我们还没去打地税,准备去信访投诉,有谁要一起去的赶紧响应?人多力量大啊,不想花那么多冤枉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