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去了湾畔,第一站,先去自己的房子看了看,还不错,窗户上加了一米高的栏杆,厨房,厕所做了防水,感觉比较满意。正好下起了大雨,窗户啊什么的都检查了一遍,暂时没有发现问题。
第二站,进入管理处,
找管理处的MM问维修基金的事情,MM把从网上下载的一些东西拿给我看,当时立即指出:规定是根据2003年国家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和98年的广东省《物业管理条例》中,并没有具体缴纳比例和收取办法,他是依据什么收0.02的?然后问他,这个钱怎么监管?他说业主自己可以去银行查,我反问他,我是不是每天都得去银行查呀?
此时管理处就有点乱了,又来了几个业主,大家就一起要求他们把收楼文件拿出来,结果什么文件、证明都没有。
管理处的陈经理出来了,于是一般人又找着他,要求提供相关文件,解释燃气费、物业维修基金、收楼文件。
交涉的结果是:燃气费不用交、
物业维修基金、收楼文件没有结果。在场的人约定,7月 7日再去湾畔。